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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布24所“双一流”建设高校 58个学科入选 不搞“终身制”

1月19日,在全省高校服务地方发展暨“双一流”建设动员大会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发布了湖北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分别有24所高校和58个学科入围。会上还公布了《湖北省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提出对于入围高校和学科不搞终身制,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

据介绍,我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原则,每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此次入围名单的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5所,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6所,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1所。共有58个学科入围“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这份名单由我省专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遴选,并报省政府批准形成。遴选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高校办学条件、学科水平、办学质量、主要贡献、国际国内影响力等条件。

办法特别强调,将对入围高校和学科实施动态监测。建设期中,各高校根据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对改革的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水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由专家委员会对各高校和学科建设成效进行中期评价。根据中期评价结果,我省将对实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和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和学科,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

我省还将对入围高校和学科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的高校和学科可适时补充进建设名单;对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建设高校和学科,调整出建设范围。

在经费支持方面,省和武汉市等市(州)将共同设立“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和激励性奖补资金,建设周期内经费投入总额不少于150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不少于50亿元。激励性奖补资金面向所有高校,未入选“双一流”建设名单的高校只要有进步、有成效,同样会得到支持。我省对省属高校将以专项和奖补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建立激励机制;对部属高校以支撑和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为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参与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

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所)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5所)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三)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6所)
湖北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三峡大学

长江大学

海军工程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四)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1所)
武汉工程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江汉大学

湖北师范大学

武汉体育学院

湖北医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来源: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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